1.实验室建立细胞库,基因库,对所有的细胞株,基因重组载体,表达载体进行统一归档。并对存放地点和资料检索进行编号,便于查找。由专人负责,取用实行登记制度。
2.新构建的载体需填写基因资料单,记录克隆基因片段大小,克隆位点,经鉴定的阳性克隆,构建者等项目连同DNA一起纳入基因库。基因库内基因的使用需征得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。
3.订购细胞、分子生物学通用试剂时,应与管理人员联系,统一订购。专用试剂由各课题组自行订购和保存。
4.订购时,使用人应提供该试剂的名称、生产公司,包装,经费,保存方法,生物学特性等。对合成引物应详细记录其序列、参考文献、用途、合成量。
5.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及时订货,保证实验需要。到货后应验明质量,入库,造册,及时通知使用者并登记使用人日期和用量。经常检验库存试剂,对即将到期的试剂应及时通知有关研究人员,尽量减少浪费。
6.复苏常用细胞株在1-2天前告知并登记,特殊细胞株的复苏应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,3-4天前预约登记。购买和引进细胞株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,并经验收后入库、造册。
7.细胞库液氮和二氧化碳由专人负责,及时检查,添加,杜绝责任事故。
8.为保护知识产权和厉行节约,严禁将本室的基因克隆载体,细胞株和细胞分子生物学试剂擅自送他人使用。如遇实验合作需要者使用,需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,并签订使用协议。